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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郁南这片“净土”而战 --郁南森林公安战“疫”掠影

     为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jpg

 迅速部署,落实防控措施

      1月23日,广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郁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多次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迅速成立以局长黄友明同志为组长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查工作组、执法办案组、综合保障组3个专项工作组,各负其责,统筹协调全局防控工作。同时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分别制定了《郁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和《郁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工作方案》,结合职能职责迅速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各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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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联动,强化组织协调

      主动对接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深入推进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加强涉野生动物执法工作力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深入开展统一清查打击行动,全面摸排农贸市场、酒楼饭馆等经营场所和野生动物繁育驯养企业,严防严打违法违规收购、运输、出售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目前,清查行动每天不间断不定时有序开展,对发现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对行政违法行为,以行政执法单位为主,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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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

      扎实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野生动物交易的宣传工作。在清查行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张等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引导经营户主和居民要讲究公共卫生,增强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意识,主动摒弃食用野生动物陋习。至今共发放和张贴《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郁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公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图谱)《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图谱)《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图谱)“郁南县辖区各野生动物养殖场、经营利用、餐饮单位及销售点的《告知书》”3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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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实责任,开展网格化排查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从2月14日至今,派出民警近50人次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到责任区域A5城东社区第五网格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逐家逐户上门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详细询问被调查人前15天的活动轨迹,特别是是否去过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珠三角核心区、肇庆市封开县,近期是否感觉身体不适,家中是否有外来人员暂住等情况。同时,利用上门调查摸底同步做好宣传摸底同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派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单张8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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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截至2月19日,共出动警力452人次、清查集贸市场、餐饮场所193个次,收缴野生动物114头(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死体2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51条只(其中死体30只),野生鸟类61只(其中死体18只),所收缴的野生动物已依法予以放生,死体做无害化处理。全县共立涉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1宗,查处行政案件6宗,有效地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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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公安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他们的家园,不得猎捕、运输、出售、贩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若触犯法律,将受到法律制裁。为了自己和家人健康,主动摒弃食用野生动物陋习,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维护绿色生态文明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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