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是林业大县,森林资源是全县资源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持续生效中,县自然资源局将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以严厉的手段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县广大群众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了解森林火灾危害,切实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案例一:2022年8月,千官镇斯富村石仔坑与白水坑两名村民对林地修好防火带伺机炼山,该镇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当事人蔡某某、潘某某多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被明确告知不能违规野外用火,签订不违规野外用火《保证书》的情况下,蔡某某、潘某某仍漠视野外用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人员的劝告,分别于8月28日、8月31日晚违规野外用火烧地草。县自然资源局林政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蔡某某、潘某某表示懊悔不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争当做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案例二:2022年4月5日,历洞镇中和村委的村民陈某到山场扫墓拜祭时,在镇村已设卡宣传《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情况下,仍使用自身携带的打火机燃放爆竹。公安机关依法对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春节和农耕时节将至,各位群众务必牢记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以及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野外用火行为,我县将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巡查值守,坚持违法必究、严格执法,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宗,处罚一宗,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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