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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问题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父母或者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所学校、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近日,郁南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监护人与未成年子女缺乏有效沟通,教育方式不当,存在忽视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故郁南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及《家庭责任告知书》,指导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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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指导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郁南法院将持续关注并跟踪指导令的执行情况,并以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常态化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通过审判延伸主动督促指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在个案审理过程中发挥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监护人的指导、督促作用,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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