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5日,郁南县公安局在肇阳高速宋桂路段查获粤P2R964小车一辆,查获车上食品洋酒“MARTELL 1715”(瓶身及外包装无中文标签标识)10箱(12支/箱),共120支,郁南县公安局依法将上述食品洋酒移送本局,经本局调查后,现无法确定上述食品洋酒的货主。
案发至今,因无确定当事人,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二楼,联系电话:0766-7592584)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本局将所查扣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