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区治理,符合社会发展的公序良俗,体现现代社区治理的大逻辑,契合社区治理的道德意愿,是推进社区治理的重要引擎。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全面系统的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几乎无人不晓。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教育、引导远没有结束,现在依然是进行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给予社区治理精神层面的引领和价值层面的支撑。因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区治理,提升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信仰和践行是十分必要的。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区治理向心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引领。在社区治理的参与度方面,要突出多方参与,鼓励和倡导公众主动参与社区治理,不断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文明在社区治理中更有具体的内涵指向,不仅需要每一位公民的文明观念、文明行为,更离不开在共同空间里的每一位居民对行为规范的坚守。“和谐”是公众最关注的方面,在教育引导时应以家风促德,鼓励人民群众提高素养、尊重他人,打造重义守信的氛围,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社区治理还应将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体现为衡量公众行为合法性的标准。对于社区治理中许多问题,要基于居民自治,基于法治精神,关注、疏导、满足公众合理的多样化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基本秩序,提升群众的法律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将外部“大社会”的发展进步转化为内在“小社区”的约束与规范,形成以点带面、防控一体、标本兼治的共同体。
在社区治理中,个人价值要具体到其个体行为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需要引导公众自觉关心国家大事,理性面对国家在新发展阶段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正确理解社会进步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积极的努力。要宣传职业态度、职业精神,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树立严谨认真主动作为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提高职业能力,在教育引导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入百姓生活,鼓励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抵制和揭露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欺诈、失信等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倡导睦邻友好、守望相助的行为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的“内在美”。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活社区治理内驱力
社区治理是一个由下而上、自基层向上层的动态渐进过程,需要汇聚多方力量、多重智慧,助力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与深耕。但由于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城市群崛起,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演变,居民的需求同质性转变为多元化,基层群众的合作互助相对弱化。在通过法治手段进行治理的同时,也要重视人文关怀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倡导,培育公众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推动社区治理精细化。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理念,也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导向。以人民为中心赋予了社区治理的灵魂性根基,决定了社区治理发展的方向、重心与次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导向,就要时时想着人民的诉求,事事为人民谋划,最大限度、最为便捷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类需求。只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各类需求,形成有效治理,才能使人民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社区治理自然要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在社区治理中,治理的本质是人。因此,要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社区治理实践之中,要从思想上、行动上真切感受呼声,妥善处置投诉,及时回应诉求,让群众生活办事更方便、更顺畅,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和信任。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区治理凝聚力
推进社区治理,首先要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以社区为载体,以服务居民为落脚点,建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群众需求长效响应机制。瞄准卫生、社保、养老、就业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民生问题,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探索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与居民自治的“3+1”治理模式,形成治理合力。定期互商共议,实施共建共治,形成党建引领、业委会负责、物业公司具体实施,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的群众监督体系。做到及时了解并解决好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好、办妥群众家门口的小事实事,让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治理的首要目标,实现治理成果全民共享。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利益与需求的满足,是个人在寻求社会利益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利益,不断实现自我发展,是以实现个人利益推动实现社会利益的过程。因此,个人利益是其与社会利益在良性互动中得到满足并发展的。从这一角度而言,社区治理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主体作用的发挥,由个体成员积极采取行动,自觉履行义务。
(作者单位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