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以来,桂圩镇秉着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狠抓辖区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1月17日中午时分,两口村干部和护林员在森防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一村民违规野外用火,并及时制止该行为。该村民被镇派出所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两口村委龙田村村民龙某林擅自焚烧田基草,其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违反了《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规定。经批评教育,龙某林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写下检讨书,并承诺在该村主要入山路口当三天志愿者,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向过往村民派发禁火令,在村内拉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5条,用实际行动来提高自身森林防火意识,并带动其他村民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感。
森林防火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而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希望广大村民群众自觉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确保不因自己的疏忽和侥幸心理引发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