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清明时节,全县处于森林防火关键期,桂圩镇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4月4日下午,桂圩派出所迅速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事件。
当天下午16时许,桂圩派出所民警联合县公安局抽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木林村委对出山上出现爆竹声响,该所民警立即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上山搜查,在半山处发现两名该村村民梁某松、梁某华,并在其携带的袋子里发现了打火机、爆竹等物品,两名当事人拒不执行禁火令相关规定,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该所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郁南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森林防火无小事,时刻绷紧安全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火令相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上山若带火种,下山就去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