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郁南县建设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加快郁南县城市化进程,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落实方案(桂圩镇桂圩村党群服务中心等4个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文号4453222022004。
二、批准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三、方案情况
(一)落实地块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桂圩镇桂圩村和桂连村,都城镇五龙村,建城镇便民村共2.0273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因
随着郁南县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郁南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用地难以满足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根据《通知》的要求,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方案》局部落实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86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13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6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42公顷以内。使用预留规模后,郁南县的各主要调控指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地块落实前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