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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郁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审批表》)。现将《审批表》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关于《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的批复(云自然资〔2023〕32号)。

  二、批准时间

  2023年2月17日。

  三、方案情况

  (一)落实地块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宝珠镇宝珠村,涉及1个落实地块,共11.0356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因

  随着郁南县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郁南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用地难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根据《通知》的要求,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审批表》局部落实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郁南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86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197.66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133.66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06.7414公顷以内。使用预留规模后,郁南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11.035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的批复

        2.落实地块落实前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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