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彬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1年;
陈军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1年;
谢志文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1年;
陈梓炜同志挂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1年;
免去李明轩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南同志的县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建城林场场长职务(机构改革调整,保留副科职)。
刘建南同志任县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机构改革调整),兼任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莫少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1年,兼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免去谢志文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县健康教育所副所长)职务。
孔伟志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圩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黄华东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1年;
免去赖忠泽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浩同志的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