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口镇南瑶经济联合社、南瑶村竹围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江口镇南瑶经济联合社、南瑶村竹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1.3253公顷(旱地1.8451公顷、园地0.3140公顷、林地9.1662公顷),其中南瑶经济联合社11.1211公顷(旱地1.8451公顷、园地0.3140公顷、林地8.9620公顷);竹围经济合作社0.2042公顷(林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方案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关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联系(电话7330658)。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郁南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关于郁南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郁南县国土资源局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