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官方微信二维码
移动版  | 
手机版二维码
无障碍   |    |  用户登录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郁南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省委依法治省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法治办〔2021〕36号)精神以及市、县有关工作部署,2021年我局不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法治意识,学习党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注重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形式,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著作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会,并邀请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作专题报告;充分利用党史学习教育,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义诊活动,送医送药下乡,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积极遵照县府办、司法局和政数局相关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致力为群众提供便民优质服务:一是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推进的层级管理体系,确保“放管服”工作有效推进。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实现了100%落实告知承诺制,有效提升卫生许可服务效率,简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环节,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加大卫生执法监管力度,根据疫情防控需求,今年加大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和学校、托幼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定期派出执法人员对全县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中小学、企业、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5人次,检查了各类重点场所共185间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89份,有效防控疫情发生。四是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2021年共立案查处6起,其中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5起,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医疗机构1起,罚款6起,没收非法行医药品和器械一批,涉案货值0.3万元,共罚款金额12.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208万元。五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完成任务数101家(任务关闭6间),完结任务数107间,任务完结率100%。立案19宗,其中当场处罚(行政警告)19宗。六是及时做好行政权力事项信息更新、审核、公示等工作。注重理顺各平台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事项认领、实施、更新和审核,全面提升事项数据在各系统平台覆盖率;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及时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推送信息,2021年通过该系统公示双公示信息266条,其中行政许可227宗,行政处罚39宗;执法人员意识逐步增强,执法过程做到全程亮证、记录执法。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按照司法部门工作部署,于11月29日上午,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旁听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再审申请人广州大运摩托车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庭审直播。二是继续做好年度普法学法常规学习考试工作,按普法办部署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参与网上学法,按规定完成学时,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网上考试工作。三是执法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本年度,采取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工作:①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达30人次,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制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有效提高文书质量和办案能力;②参加由司法局组织的“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暨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培训班”,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堵塞执法漏洞;③相关业务股室自行制定学习计划,以股室为单位,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集中探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寻找解决方法,不断在实践和学习中增长业务知识,提升执法能力。

        (四)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在卫健系统不断深化。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不断深入开展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统筹大局,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措施。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致力为创建卫生强县、打造健康郁南作出贡献。二是以身作则,做表率模范。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决策,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集中学法、定期学法和自学,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三是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发展,我局着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与法同行,充分做好物资储备、持续加强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跟踪落实隔离场所管理和改建等工作。

        (五)与法同行,疫情防控不松懈。坚持疫情防控与法治同行,在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的同时,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有效为我县创建一个稳定发展大环境。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以禁毒宣传日、宪法日、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艾滋病防治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日、结核病防治日等宣传日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向群众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以上活动共派发宣传资料52173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133人次。疫情防控方面,我们一是牢筑防线,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和标准预防各项规定,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化管理工作,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培训演练力度,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我县以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为契机,全面推进县镇村三级联动应急演练,共开展了县级演练5次,镇级演练16次,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实操能力。三是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2月5日,全县累计接种577043剂次新冠疫苗,其中已完成全程接种的有279493人,完成全程接种覆盖率75.20%,第三剂次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8251人。四是加强集中医学隔离场所的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隔离场所感控工作,毫不放松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堵塞防控漏洞。五是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落实防控经费,保障人力、物力、财力及时到位,有效推进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建设治理能力不足。卫生健康系统机构及人员较多,在人员管理上存在不足,对基层培训指导有待加强。剖析原因,主要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教育重视度不高,造成治理能力欠缺;对基层法治建设培训及指导工作不足,能力水平难以满足执法需求。

        (二)执法资源不足,有待充实。卫生监督人力资源不足,编制少且还未满编,执法车辆残旧存在安全隐患,以上情况造成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不少难度。究其原因,是人员招聘工作未能及时解决,卫生监督经费不足,难以解决购置执法车辆经费。

        (三)法治专项经费空缺,不利于开展工作。我局作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经费来源全靠财政投入,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在缺乏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遇到不少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县当地财政不足,难以落实专项经费。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加强日常卫生监督执法。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抓好职业病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监督职能落实工作,加大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查处力度,净化医疗环境,有效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各类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电视、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是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2020年职权下放到镇级的形势下,有必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司法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争取落实法治建设经费,在经费有保障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学习培训和下基层加强指导工作,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综合能力。

        (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来抓落实,执法做到公开透明,全程记录留痕。在工作和学习中善于不断探索创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执法过程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郁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郁南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59405号    网站标识码:4453220003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