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圩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一是镇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每年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列为重点工作,针对桂圩实际和全镇各部门的情况,每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列入重要内容,用于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认真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完善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我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挂钩。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四是优化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最多跑一次”目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80%以上。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制定,重点推动防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了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六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配合县主管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制定调研、申报、审查和制定前评估等环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审查清理工作,经清理我镇未有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二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每年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镇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配合县主管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配合县主管部门,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岗位,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四是配合主管部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五是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认真执行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镇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镇、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8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同时进一步加强完善镇、村(社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和考核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妥善处理把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
(一)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桂圩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开展专题培训。2021年11月17日,桂圩镇人民政府执法队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内容涵盖行政处罚案例分析与思考、间接证据、执法问与答、执法中程序正当的重要性。
(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视频进行转发,运用镇、村两级微信矩阵逐级推送。二是在各村(居委)、沿街各门店张贴宣传标语。实现宣传全覆盖,夯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开展学习宣传旨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将其运用到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新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按照“村(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社区)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截至目前,我镇桂圩村已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塘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下一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在总结2021年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桂圩建设,结合全镇发展特色与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活动,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定期开展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工作。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规范党委政府的操作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权力清单,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
(五)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搜索具有桂圩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有效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让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根植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