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云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一年来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衔接。一是根据中共郁南县委、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郁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郁发〔2019〕5号)和《关于印发〈郁南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郁办发〔2019〕26号)精神,原县民政局的老龄办职责移交我局,我局现设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办),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二是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移交我局,我局现设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2019年6月3日,县应急管理局(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式将职业卫生有关工作资料移交到我局。职能正式移交后,县应急管理局无人员及编制转隶,暂由我局及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职业健康监管方面工作。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我局梳理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严格按照事项的审批权限、程序、条件、期限办理企业及群众的申请事项。局各股室、县卫生监督所按职责分工,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规范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根据县编办《关于做好县级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郁编办〔2018〕9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本单位权责范围内的事项已全部录入完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关于印发云浮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数函﹝2019﹞33号)精神,及时认领上级主管部门统筹事项,积极做好纳入实施、信息补全等工作。目前有行政审批事项11大项共含48个子项事项,截至2019年底,我局完成11项行政许可审批数量1083件,均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达到设立行政许可的预期效果。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行卫生健康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一单两库”,实施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4月9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郁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双随机任务清单的通知》(郁卫函〔2019〕32号)。全县辖区内已领取营业执照,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共场所162户、放射诊疗许可18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省、市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清单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全年共对309家次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39间,完成率100%,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14份,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单位9家;当场处罚(警告)7起,罚款2起,罚款金额0.1万元。全年对9家已领取卫生许可证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4间,完成率100%。
(四)采用多形式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是积极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常规普法网上学习考试。二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执法综合能力,2019年10月28日,由局牵头,组织全局公务员及卫生监督所参公人员共36人集中培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与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并进行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部门(单位)联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消费者权益日、艾滋病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开展户外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派发宣传资料,耐心讲解相关知识。四是通过LED电子屏、单位宣传栏、政府网等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按需要及时更新信息。
(五)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模式,优化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模式,全县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已全部实行联网,有效简化审批流程;全县医疗保险实行异地联网办理,不再需要患者提供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发票,简化了报销手续,为患者提供简化优化服务。
(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粤卫规〔2019〕9号)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全县涉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中,除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新建、含改、扩建卫生许可实行承诺件办结外(资料齐全6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时限不包含整改时间和检测、专家评审时间),其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采用告知承诺制,由我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审批条件和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县卫生监督所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结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56件,延续44件,变更11件;普通程序卫生许可补办1件,延续16件,新证17件,注销29件,变更8件。
二、存在问题
(一)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及人员较多,人员管理上存在欠缺,且人员流动大,个别单位对法治教育重视度不高,给法律普及、法治建设工作带来难度,影响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质量。
(二)在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间上未能完全做到压缩70%的要求,如病残儿医学鉴定,必须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后才能办结,一般情况一年组织两次专家鉴定。
(三)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等工作),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2019年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个别申请单位未能兑现承诺,未按卫生标准完善相关卫生设施,领证后两个月内不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利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学习培训等形式,把法治建设工作当作一项长远发展的重任来抓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不断探索法治建设的有效方法,努力打造卫生健康服务新模式,实行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对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事后评估评价、执法案件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
(三)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回访检查制。在作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对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理。
郁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