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郁南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9月13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郁南县审计局局长 叶趣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镇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克服国内外风险挑战及新冠疫情影响,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年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挖潜增收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通过采取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税源管控,清缴非税收入,加快变现处置闲置资源资产等措施,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实现了财政收入增长。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3亿元,增长225.63%,增速全省第二,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出台六方面118项稳经济和惠企利企政策,全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44亿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9,407.19万元,拨付各项惠企资金897.9万元,助力企业纾困减负,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45亿元,增长2.9%,增速居全市第一。
——优化支出结构,大力保障民生支出。县财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的支出,倾斜保障民生投入。增强人民群众福祉,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年民生支出317,933万元,同比增支46,734万元,增长17.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76%。加大困难群众的供养保障和临时救助力度,切实提高低保、特困、孤儿的基本生活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全年共发放补助14,518万元,比上年增支1,916万元,增长15.20%。
——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机制,精细化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各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县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机制,出台了审计整改认定标准,对审计发现问题细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通过精细化管理,促进问题得到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6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63个问题中,已落实整改150个,整改完成率92.02%,整改问题金额52,031.08万元,制定或完善制度规范11项。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45个,已整改139个;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别问题18个,还有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且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计划持续推进。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郁南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7,865万元、总支出525,151万元,结转结余2,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5,890万元、总支出103,284万元,结转结余2,6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18万元、总支出81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6,206万元、总支出27,023万元,本年超支8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8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有102个项目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4,276.68万元。其中:52项为当年新增需县级配套的上级专项资金,金额4,329.82万元;44项为以前年度的专项资金结转至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金额9,782.25万元;6项为新增的县级专项资金,金额164.71万元。二是有50个项目超预算支出。当年预算金额为4,169.17万元,实际支出6,297.07万元,超预算支出2,127.90万元。三是有361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当年预算金额为51,501.15万元,仅使用10,990.90万元,其中有215个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预算金额8,089.04万元。
2.有7个代编预算项目未细化到具体单位。“2022年拆旧复垦”等7个由县财政局代编的预算项目,年初预算28,370万元,已细化12,638.65万元至部门和单位,至年末仍有15,731.35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3.落实预算追加审批事项不到位。一是有16个预算追加事项经县领导批复同意后纳入预算调整,但因县财政局未能合理安排资金导致当年未形成支出,涉及金额261万元。二是有2个预算追加事项经县领导批复同意,但县财政局未将其纳入预算调整,未能及时形成支出,涉及金额82.97万元。
4.有49项上级专项资金盘活不规范。一是有24项超过2年未使用完毕的上级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盘活处理,涉及金额2,609.82万元。二是有25项已收回统筹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仍以原文号资金列转支出,涉及金额2,110.66万元,实际支出1,222.89万元。
5.未按规定编报决算草案。一是有47个部门编报的决算草案未根据单位会计账编报,导致决算草案与会计账的数据不符,其中有6个单位截至2023年3月底仍未完成全年会计核算工作。二是有48个单位未按会计账编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决算,且部分单位账面与决算差异较大。
6.“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编列不规范。一是有48个单位在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中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预算款级科目未细化编列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科目,导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超出预算批复限额。二是有5个单位购置8辆公务用车的预算未按规定列示为“公务用车购置”科目,而是列示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涉及金额267.4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70个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并延伸了53家所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单位基本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预算并执行,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收入方面。一是有6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32.45万元。二是有24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68.88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多收罚没收入0.31万元。
2.财政资金使用方面。一是未能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因县财政延迟4个月才拨付资金导致24个村委少收预期收益15.89万元。二是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有3个单位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各类款项8.37万元;有14个单位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4.96万元。三是有4个单位因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导致有9,238.75万元滞留在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使用。
3.落实党风廉政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未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26个单位未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其中25个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长;有3个单位7个培训项目未按县培训费标准编制培训计划,超标准开展培训,涉及金额31.83万元。二是部分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有8个单位违规列支了应由外单位负担的住宿费,涉及金额2.11万元;有6个单位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涉及金额46.54万元;有5个单位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涉及金额4.84万元。三是有3个单位和3个企业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107.3万元。
4.其他方面的问题。一是有9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核算不准确,未能真实准确反映当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二是有1个镇级自来水厂于2019年已正式通水投入使用,但截至目前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三是有2个单位的收费管理不规范。其中有1个单位2018年至2022年6月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未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有1个单位未能规范自来水厂工作,存在未设置会计账、未出台报装规定的有关文件等问题。四是有1个单位在服务公司未足额配置后勤服务人员的情况下,仍按足额支付后勤服务费,涉及多支付金额124.31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通过清理盘活、上缴财政、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共整改2060.10万元,同时,有关单位对收费进行公示,出台自来水厂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实施公共投资审计项目4个,涉及87个工程;另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对169个项目191个工程进行审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工程基本能按有关规定开展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有40个项目在工程预算编制中未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1,216.04万元。一是有36个项目的设计费未套用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标准导致未能节约财政资金合计990.18万元。二是有4个公路项目建设中未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大量使用价格更高的天然砂,导致未能节约财政资金225.86万元。
2.未按规定计取相关费用,导致招标控制价虚高。一是有2个项目预算审核错套单价,涉及虚高金额105.53万元。二是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计取相关服务费,导致虚高监理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25.98万元。
3.多计工程款及相关费用1,078.64万元。一是有28个项目32个工程结算不准确,涉及多计工程款847.09万元。二是有9个项目9个工程多计设计费等其他费用231.55万元。
4.部分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一是有1个工程未严格执行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即进行发包。二是有1个工程违规转包给个人。三是有1个工程在未进行公开招标和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先行确定了该项目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是有4个项目25个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或送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图审机构进行审核。五是有3个项目3个工程的暂估价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941.9万元。六是有2个项目16个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七是有2个项目15个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送财政审核结算。
5.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有2个工程未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导致勘察服务费的招标限价突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控制价,超出80.73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2个项目违规编制项目结算书,造成财政资金浪费39.70万元。三是有2个项目2个工程超进度拨款,涉及金额2,427.09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追回或结算扣减的方式积极整改,共整改问题金额496.86万元。
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市县审计机关组织对2022年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落实了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一是未按规定建立“用地清单制”。二是不动产一般登记事项也未按规定时限办结。三是“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度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也未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内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二)郁南县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未及时落实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截至2022年8月,有8个单位(企业)未按规定对全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户减免国有房屋租金。
审计指出后,除1个单位外其他单位(企业)已落实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措施。
(三)其他审计项目发现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未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有4个单位未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排查清理,仍有1,304.39万元未清偿完毕。
三、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专项审计。
1.部分需分年度实施的项目未明确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和阶段性绩效目标。有8个涉农项目需分年度实施,但在项目申报时,有7个项目未明确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和阶段性绩效目标,有1个项目未设置阶段性绩效目标。
2.未制定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截至2023年5月底,我县仍未制定完善统筹使用上级和本级涉农资金的管理办法,以规范项目储备、遴选、上报、实施、监控等工作。
3.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项目变更。有1个单位仅通过党组会议讨论将1个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未按规定程序向郁南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并提供相关调整资料。
4.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郁南县2022年实际收到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3,238万元,截至2023年5月16日,只使用18,595.52万元,使用率仅为55.95%。
5.有3个涉农培训项目开展不规范。一是培训项目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其中1个项目未按原定培训规模开展培训,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二是因培训人数及住宿人次均未达合同约定或部分人员重复参加等多计培训费10.84万元。
(二)郁南县2021至2022年度生态公益林专项资金审计。
1.生态公益林调整手续不完善。郁南县生态公益林面积调整时,一是未委托第三方编写《可行性报告》或《调出(进)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二是未签订(或注销)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
2.未及时发放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郁南县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2021年度应发放2,668.34万元,当年发放799.72万元,有1,868.62万元未发放,资金及时发放率为29.97%;2022年度应发放2,776.48万元,当年放2,420.21万元,还有346.27万元尚未发放,资金及时发放率为87.17%。
3.集体补偿资金保管在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缺乏监管存在风险。2021至2022年度有186.24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集体资金留存在199人的个人账户保管,其中留存资金大于1万元个人账户57个,涉及金额119.19万元,存在风险。
(三)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策落实与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医疗救助基金筹集、使用不规范。一是截至2021年末,医疗救助基金结存1,119.06万元滞留在国库未划拨到县财政专户。二是挤占2021年前医疗救助资金列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事项,涉及金额7.44万元。三是2021年县财政局四个季度均未按规定时限上划医疗救助基金至市财政专户。
2.违规资助不符合身份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1个单位未能严格对经各职能部门审核报送的救助对象信息作进一步审核,对死亡、迁出的人员仍按照原特殊身份集中申报资助购买2021年度、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医疗救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救助对象未获得实质性救助。有1个单位未能认真核实参保对象的参保情况,直接为所有资助人员集中购买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不是对已购买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助,涉及金额16.55万元。
4.未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信息公开制度。有1个单位未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信息公开责任,未对医疗救助金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绩效评价制度不到位。有1个单位2021年仅开展本级部分绩效评价工作,未对上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开展绩效评工作。
审计指出后,有关单位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信息,通过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1127.12万元。
(四)郁南县2021至2022年度扶贫项目收益情况审计。
1.扶贫项目运营管理方面。
(1)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县乡村振兴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经营性扶贫项目数为511个,而各镇政府填报的经营性扶贫项目共有549个,均与审计核实的537个不符。且“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反映的数据还存在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不准确、资产状态与实际不相符、相同项目资产规模衡量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部分扶贫项目近3年未产生效益。有6个村委自营扶贫项目,因疏于管理或经营不善,近3年未能产生收益,涉及投入扶贫资金61.8万元。
(3)部分项目类别填报不准确。县乡村振兴局对各镇指导不到位,有部分镇将6个无法产生收益的项目纳入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涉及投入扶贫资金50.79万元。
(4)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扶贫项目监管职责不到位。县乡村振兴局和相关镇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按合同约定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仅交由村委自行验收,未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系统性查验。
(5)扶贫项目闲置资产未及时处置。有1个村1个项目在2018年投入扶贫资金348.60万元,因用地问题于2020年9月清拆后,镇村两级一直未对资产进行处置,直至2023年2月才委托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5月以3.6万元的价格处置。
(6)扶贫项目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晰。有2个项目合同要素不齐全,未约定合作期限或违约责任,无法保障项目收益。
2.扶贫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方面。
(1)部分扶贫项目未及时收回本金及收益4,638.40万元。一是有3个扶贫项目在2022年12月底到期后未继续签订续期协议,按要求应收回扶贫本金合计共2,404万元,但截至2023年3月底上述本金仍未能收回。二是截至2023年3月底,有368个扶贫项目仍歉收2021年和2022年的扶贫收益2,234.40万元。
(2)违规将扶贫本金作收益发放。2018年至2020年,有1个村将扶贫资本金以收益分红的名义直接发放给贫困户,涉及金额12万元。
(3)未按要求分配扶贫项目收益。审计发现部分村委2021年和2022年收到的扶贫收益中有429.34万元未按3:2:5的要求分配至县、镇、村,且抽查还发现个别村委存在超额发放扶贫收益的情况。
(4)扶贫项目资本金闲置超过1年未及时使用,涉及金额443万元。分别为2个镇的19个村委已于2022年4月收到项目返还的本金418万元;1个镇1个村扶贫互助协会在2015年申请的扶贫贷款保证金15万元;1个镇2018年在扶贫资金申请的“合作社启动经费”10万元,上述合计443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仍未使用。
(五)其他民生事项审计。
1.2022年县部分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未按期完成。县当年共有民生实事10件分29个小项,截至2023年6月底仍有2件的2个小项未完成。
2.未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监督检查制度。有1个单位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监督检查制度,且没有根据检查和考评结果形成相应的工作报告。
3.“村村通”客车农村客运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2022年有2个公交营运单位分别将14辆小型农村通村客运车辆长期出租给县内7个非营运单位使用,但业务主管单位对营运补助审核不严,多申报营运里程补助。
4.郁南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推进慢,预期目标未实现。截至2023年6月底,2022年度郁南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仍处于勘察设计招标阶段,项目推进较慢,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民生保障力度不足。
四、绩效审计情况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审计项目,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部分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反映,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绩效自评范围未能实现全覆盖。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级专项资金20万元资金(含)以上的项目应当开展绩效自评。审计发现,2022年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县级预算项目(非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共有454项,但县财政局于2023年4月开展2022年度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仅有149项,其余项目均未要求开展绩效自评。
2.绩效评价成果利用率偏低。2022年县财政局对2021年174个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有76个,其中有20个为连续性专项业务经费预算项目。审计发现,上述20个预算项目中有10项未能按规定减少安排或不再安排2022年预算,占比达50%,未能充分利用绩效评价成果。
3.落实上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审计抽查了43个单位2022年度627项上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发现,有233项开展了绩效自评,但仍有394项未进行绩效自评,自评率仅37.16%,未能有效落实我县上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
4.部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流于形式。按照郁南县2022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绩效目标要求,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任务为需建设完成16个工程,但实际仅完成12个。但审计发现,该单位在未完成绩效任务的情况下,绩效自评结果却为优秀,绩效自评工作未据实评价,自评流于形式。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审计。
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一是2022年郁南县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未能严格履行建立目标责任体系职责,仅与4家县属国有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剩余17家均未签订,未能明确县属国有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二是有2家镇属企业未按规定设立会计账核算。三是有1家镇属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资产收益3.41万元。四是有1家镇属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有关企业已追回资产收益3.41万元,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基本能按要求配置、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有1个镇2021年6月出台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仅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出了相关要求,未能规范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
2.有4个单位资产闲置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一是有1个单位2020年至2022年初接收或购买的3宗大型设备闲置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二是有1个单位2022年12月采购的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物资闲置在仓库未分配使用。三是有1个镇2021年完工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康园中心未能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四是有1个单位2020年11月购买的一批设备,但截至2022年年底仍有大部分设备闲置未拆封投入使用。
3.有6个单位资产登记不完整。一是有2个单位部分设备未登记入账。二是有2个单位资产系统数据与账务数据不一致。三是有1个单位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四是有1个单位未按评估价入账。
4.采购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采购服务。二是有2个单位购买服务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
对县水务局落实水资源管理,大湾、南江口、连滩3个镇自然资源资产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管理方面。
(1)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到位。一是县河长办对群众投诉反映的河湖污染情况,只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未监督并核查镇级开展河长巡河工作情况,出现部分河段在投诉时段内有巡河记录但无发现问题的现象。二是有2个镇落实河长制巡河工作不到位,部分月份镇级河长无巡河记录。
(2)未按规定编制全县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取水计划。2022年底市府办已下达郁南县2022至2025年各年度用水总量,截至2023年5月底业务主管单位仍未按规定编报郁南县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取水计划。
(3)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2022年郁南县需完成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及数据接入工作的小水电站71宗,至2022年12月底仍有12宗未完成。二是有1个镇对应在2020年11月前完成整改的2个水库安全隐患问题,截至2022年10月未得到整改。
(4)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不到位。有3个镇19个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管护不到位,存在不同程度闲置、被破坏、管网渗漏等问题,未能发挥效益。
2.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1)有2个镇耕地管护工作不到位。一是有1个镇3个补充耕地(整改)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存在撂荒弃耕现象。二是有1个镇23.8亩基本农田和106.89亩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现象。
(2)撂荒耕地整治工作不到位。一是有1个镇上报完成撂荒耕地整治数据不实。实际完成复耕撂荒地面积为60.95亩,上报完成228亩,多报完成167.05亩。二是有1个镇未建立撂荒地块复耕台账对撂荒地进行动态管理。仅对“连片15亩以上疑似撂荒耕地(图斑范围内)”的撂荒耕地建立台账,未能掌握全镇撂荒地总体情况,没有整体同步推进全镇范围内的撂荒地复耕工作。
(3)土地卫片执法不力。一是有1个镇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对土地卫片执法中发现的6宗占用林地建房的违法行为未有效制止,涉及建筑面积670.6㎡。二是有1个镇对违法占用土地执法不严。对占用水田273.22㎡的违法用地行为仅口头上报县自然资源部门,未作出相关处理。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5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起,涉及金额2022.74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领域问题线索3起、工程领域重大损失浪费问题线索4起、其他违规问题线索1起。
七、审计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行为。
一是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二是切实减少待分配资金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优化定员定额标准,打足基本支出预算,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三是要科学编制年度预算,要根据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的实际制定年初预算收支,并将预算项目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
一是在继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非税执收、处罚台账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继续做好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改革、鼓励创新。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聚焦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
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产生效益。紧盯预算执行问题,创新资金绩效评价模式,强化预算绩效问责,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应改尽改。
审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同时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已上缴财政726.8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097.37万元,促进资金拨付使用1859.90万元。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我县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郁南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生态之都、宜居之城”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