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9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94号)精神以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3〕5号)要求,现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省财政将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拨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不纳入基层“三保”专户管理。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社〔2021〕90号)、《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5〕41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要求,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照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 1.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2.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郁南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