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2021﹞1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对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意见的可书面反馈到县乡村振兴局,反馈意见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原则。公民反馈书面意见签署直实姓名及身份资料,法人、单位、组织反馈书面意见请加盖公章。
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66-7594595,邮箱:yunanfp@163.com.
郁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