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 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对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有意见的可书面反馈到县乡村振兴局,反馈意见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原则。公民反馈书面意见签署直实姓名及身份资料,法人、单位、组织反馈书面意见请加盖公章。
请于2022年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66-7594595,邮箱:yunanfp@163.com.
郁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