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农﹝2020﹞10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扶贫方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对2021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扶贫方向)有意见的可书面反馈到县乡村振兴局,反馈意见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原则。公民反馈书面意见签署直实姓名及身份资料,法人、单位、组织反馈书面意见请加盖公章。
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66-7594595,邮箱:yunanfp@163.com.
郁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
附件:2021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扶贫方向)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