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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资金三类项目的申报的通知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云财农〔2020〕74号)要求,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65万元,绩效目标是建设3个以上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第二类是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资金56.625万元,绩效目标是各扶持2个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第三类是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建设资金20万元,绩效目标是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为了做好该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大力发展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将以上三类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

(一)专项名称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

(二)建设依据及主要内容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云财农〔2020〕74号)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65万元,扶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5个,项目资金主要开展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建设、新品种引进、水肥一体化设备设施、杀虫灯等,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房,购买肥料农药不超过项目资金20%。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30%。

(三)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经工商登记具有市场主体资格的家庭农场。

(四)绩效目标

支持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5个。

(五)申报指标与资金安排标准

申报指标:支持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主体自愿申报,项目评审,择优选用。凡是当年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不接受申报。

资金安排标准:每个家庭农场安排财政资金1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30%,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安排资金。

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资金

(一)专项名称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资金项目。

(二)建设依据及主要内容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云财农〔2020〕74号)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资金56.625万元,绩效目标是各扶持2个或以上县级农业龙头企业,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企业购买设备设施、品牌建设等。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30%。

(三)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经工商登记具有市场主体资格的农业龙头企业(县级及以上)。

(四)绩效目标

支持2个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县级及以上)。

(五)申报指标与资金安排标准

申报指标:支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自愿申报,项目评审,择优选用。不接受已申报过财政资金扶持内容的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标准:共计下达资金56.625万元,选择2-3个农业龙头企业,每个企业安排15-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30%。

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优先安排资金。

三、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

(一)专项名称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项目。

(二)建设依据及主要内容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云财农〔2020〕74号)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资金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30%。

(三)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经工商登记具有市场主体资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及以上)。

(四)绩效目标

支持县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

(五)申报指标与资金安排标准

申报指标:支持县级以上县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不接受已申报过财政资金扶持内容的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标准:共计下达资金20万元,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30%。选择1个县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根据评审得分选择实施单位。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原则。由县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材料进行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审核和实地考核,组织专家评选,各申报项目按专家评审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得分排名确定实施主体,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建设实施,实行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报账兑付扶持资金。

(二)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为保证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知情权。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评选结果在郁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挂网公开公告和公示。

五、申报材料和要求

参与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需按照对应申报种类,从附件1-3中选择相应申报书,填写完成,申报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2021年10月22日前报送郁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股(电话:0766-7306029),同时发送电子版到yncyh6@163.com。逾期申报不受理。


郁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书(1).docx

附件2: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书(1).docx

附件3: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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