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联塑阀门有限公司阀门生产线建设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7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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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联塑阀门有限公司阀门生产线建设技改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联塑阀门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牛圩河(北纬:23°13'39.20",东经:111°30'59.18")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主要是在一期项目选址、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原料用量、机加工设备、机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为9088m³),将产能从64000件/年扩建为88000件/年,并将现有使用柴油的固化炉技改为使用天然气固化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和无新增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废气、喷粉废气、固化废气、燃烧废气、木屑粉尘。建设单位通过设置移动吸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及原有项目的布袋除尘回收系统等措施,预计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8.4kg/h)、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要求(SO2≦50mg/m³,NOx≦200mg/m³)及《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等相关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固化炉、液压缩口机等等设备,噪声级在65~85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振处理、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确保项目厂区边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筛分出的不同规格的粗石及机制砂均作为产品外售,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