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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大湾镇能湾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大湾镇能湾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14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联系电话:0766-7332126,传真:0766-73391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郁南县大湾镇能湾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郁南县大湾镇能湾加油站

建设地点

郁南县大湾镇水口村(北纬:22.830833°,东经:111.637222°)

环评机构

云浮市金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将原油罐区废除,在项目内加油棚右侧重新埋设3个FF储油罐,其中92#汽油罐30立方米1个、95#汽油罐30立方米1个、0#柴油罐30立方米1个,油罐总容积为90立方米,计容罐容积75立方米(柴油折半计算);拟新增隔油池12.852立方米1个,加油机更换为2台3油品4枪潜油泵型加油机,更换卸油口、消防沙箱、消防器材箱,增设减速带及截水沟。站内包括加油棚、站房、辅房、站内卫生间等依托原已建成设施。改扩建后加油站地址、功能不变,加油站等级仍为三级加油站。改扩建前占地面积为424.3平方米,扩建后占地面积824.3平方米,新增占地面积400平方米。总投资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销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汇入区域雨水渠后流入水溪塘利坑, 再往东约   700m 流入罗定江;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绿化和山林的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 中旱作标准; 项目远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 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的 B标准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最后排入罗定江。

项目近期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贮存池暂存,一部分用作地面清洗用水, 剩余部分用于周边绿化和山林的灌溉;   郁南县大湾镇建材化工基地开发后, 周边山林将建成为工业厂房, 区域雨污管网将配套完善, 项目远期产生的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贮存池暂存, 一部分用作地面清洗用水,   剩余部分达到广东省《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   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最后排入罗定江。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废水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及治理,对项目周边的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有加油站卸油、 储存和加油时储油罐和加油机排放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进入加油站的机动车排放的尾气。

(1)汽车尾气:加油站进出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因为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故不在此作详细分析。综上所述,项目汽车尾气对评价区内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

(2)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加油站接收、 储存和加油时储油罐和加油机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经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与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处理,   回收效率达到 90%。 改扩建后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挥发产生量为 1392.32 kg/a,

0.1589kg/h, 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 其排放量为 139.232 kg/a, 0.0159 kg/h。经预测,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即非甲烷总烃≤4.0mg/m3,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及治理,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机动车和加油机等设备, 噪声源强为为 60-80dB(A) 。选用低噪音设备, 并安装基础减震设施, 可有效降低其产生的噪声。 对出入加油站的机动车进行管理, 如车辆减速、   限制鸣笛、 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起步等, 使区域内的机动车噪声降到最低。 采取以上措施后, 项目东面、 南面、 西面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4a 类标准要求; 北面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达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油泥、 油渣和含油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的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油泥清除后即运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处置,   不在项目内贮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产生量每年约 0.28t/a。 项目委托广州环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项目产生的油泥(频率为十年一次)   ,隔油池、沉淀池产生的油渣和含油废物(每年清除) 运走处理。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以免孳生蚊蝇,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注意随时随地保持建设项目所在地清洁卫生。经以上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做到100%安全处置,不会影响周围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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