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铸造生产线设备升级改造(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0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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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铸造生产线设备升级改造(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联塑阀门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牛圩河(地理位置为东经:111°30'22.52",北纬:23°14'14.80")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联塑阀门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牛圩河(地理位置为东经:111°30'22.52",北纬:23°14'14.80"),拟在原项目车间旁的空地进行增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加工车间、存储仓以及一条冷芯生产线,本项目改扩后产品产量(年产量约8000吨)不变,新增一条砂模具冷芯生产线,新增建筑面积6503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①有机废气:本项目制芯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气砂分离器+三乙胺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中总VOCs相关评价标准要求。②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芯粉尘经“气砂分离器+三乙胺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③破碎及筛分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机筛分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5#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2、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产生; 3、在通过对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相应生产设备设置减振装置、基础固定等工程措施及距离的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于资源综合利用公司;项目在磁选产生的铁屑,统一收集后,外售于资源综合利用公司;项目砂再生过程中会筛选出一些废砂,统一收集后外售于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危险废物:有机废气处理产生废UV灯管、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建设危废房(6m*6m*3m),场所的地面使用水泥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不相容,能起到防渗作用。贮存场所位于厂房内,能够有效防风、防雨、防晒。危废房设置危险废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建设单位应作好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台账,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出厂后应继续保留十年。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