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都城镇裕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9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2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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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都城镇裕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9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郁南县都城镇裕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郁南县都城镇五龙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十二岭白狗头坎一村民小组所属房屋 |
环评机构 | 广州星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郁南县都城镇五龙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十二岭白狗头坎一村民小组所属房屋,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3.244406°,东经 111.50031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666.75平方米,建筑面积835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有办公区、成品区,生产区、原料卸车区等区域,年产9万吨机制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堆场装卸作业起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建设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原材料及成品运输对外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①项目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清扫;②汽车进入厂区后要减速慢行,装满物料后应加盖篷布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泄漏及粉尘飞扬;③对厂区及附近的道路实施洒水抑尘作业,主要运输道路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防止积尘;④设置车辆清洗池,进出场运输车辆需进入车辆清洗池进行冲洗。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建设单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扩散量将被大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的要求; 2、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洗车废水、破碎、制砂、筛分工序喷淋废水、洗砂废水、抑尘洒水废水)及初期雨水。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绿化堆肥,不外排; 3、项目营运期在通过对生产厂房合理布局,增加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器措施,钢结构厂房设置隔声墙,经距离的衰减后,项目生产过程,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泥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压滤后的污泥可用于土方回填、铺路、制砖等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损害周边生态环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镇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