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亿元在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内建设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规划建设厂房、仓库、综合楼、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建设1座1LNG供气站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2万吨高纯净度PET瓶片、年产12万吨新型环保再生涤纶功能性纤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郁南县大湾区大湾工业园区管委会319室
联系人:冯斌 电话:1390698**** 邮箱:370283697@qq.com
环评单位: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