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华辉玩具(郁南)有限公司移印、回型工序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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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辉玩具(郁南)有限公司移印、回型工序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华辉玩具(郁南)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郁南县都城五龙工业开发区一区 |
环评机构 | 东莞虹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辉玩具(郁南)有限公司位于郁南县都城五龙工业开发区一区。本次扩建依托现有项目已建成的A厂B栋喷油车间和B厂A栋搪胶车间进行扩建移印工序和回型工序,企业产品产能、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不变。本次扩建主要内容为:①塑料玩具产品中搪胶部件生产工艺增加回型和移印工序;②移印及回型工序分别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用于处理移印及回型工序产生的废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移印及回型工序有机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移印废气经DA005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凸版印刷”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回型废气经DA006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用水,无新增外排废水产生。 (三)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东、南、西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分类收集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