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润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建筑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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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永利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郁南县永利达铸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郁南县平台镇石台村委会圳竹口都石线边旧铸造厂 |
环评机构 | 东莞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所在地原为郁南县平台镇宏丰五金制品厂,2016年8月30日,郁南县永利达铸造有限公司收购了郁南县平台镇宏丰五金制品厂。郁南县平台镇宏丰五金制品厂主要从事加工生产钢制连接圆盘法兰板,年产钢制连接圆盘法兰板18万件。总投资为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用地面积8060平方米,总建筑物面积约为9292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熔铸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砂处理系统为一体化系统密封设备,砂处理系统废气经整室密闭收集后经风管通往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汇入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清理工序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熔铸过程产生的烟尘及造型、抛丸、砂处理过程产生的粉尘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熔铸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表A.1厂区内颗粒物排放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本次改扩建不增加员工人数及厂内食宿人数,生活污水量不增加。 (一)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项目东、南、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六)项目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