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虎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LR6碱性电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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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虎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LR6碱性电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郁南虎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郁南县都城镇沙子岭,中心坐标:东经111°30′4.997″,北纬23°16′4.336″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墨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郁南虎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沙子岭,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0′4.997″,北纬23°16′4.336″。现拟在现有项目厂内进行改扩建项目,本次改扩建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淘汰2条碱性电池生产线(碱性五号、碱性大号),新增1条LR6碱性电池生产线及1条钢壳喷涂线; 2、削减碱性五号电池11664万只/年及碱性大号电池2073.6万只、年的生产,增加LR6碱性电池13770万只/年的产能;3、新增400m2的危化品仓库;4、配套LR6碱性电池生产线,新增1套超纯水处理设备。 项目总投资5283.92万元,环保投资约为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废气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采取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 ①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参照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②本次扩建项目组装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③本次扩建项目喷涂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配套设置的密闭集气管引至“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 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④本次扩建项目封口工序使用低挥发性环保型封口剂,有机废气产生量较低,无组织排放,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执行。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郁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郁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要求。 (三)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储存、转运、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意见单的要求规范建设。 (五)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