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与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联系电话:0766-7599686,传真:0766-73391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与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郁南县保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富窝村委会木稔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红线规划 用地内的空地 |
环评机构 | 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郁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治理与利用项目位于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富窝村委会木稔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红线规划用地内的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0′28.823″,北纬23°12′19.935″。项目总占地面积1203.14m2,总建筑面积603.14m2。项目拟建4台600kW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4MW,其他设备主要有沼气预处理系统1套、高低压配电系统1套、中央监控系统1套、应急火炬1套。项目计划总投资1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项目员工人数8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实行3班/天,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等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及时清运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设置导流沟、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降尘用水,底泥及时清理,定期与建筑垃圾一起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填地点处置;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依托郁南县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排入郁南县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站处理进行深度处理。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项目设4台内燃式发电机组,每台发电机组单独设一个烟气排放口(排放口编号:DA001、DA002、DA003、DA004),燃烧废气负压抽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沼气发电机组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空燃比控制系统、控制阀和混合器、电子调速器等沼气进气控制系统(即低氮燃烧技术),高精确度的燃气进气控制系统来降低NOx的生成。项目产生的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其中NOx排放浓度值按450mg/m3进行控制)。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 项目所产生的冷凝液及员工生活污水均依托郁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后,排入南面山溪,最终排入桂圩河。 (三)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发电机组,并将发电机组置于普通集装箱内,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六)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废气、废水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