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明哲数码科技(郁南)有限公司纺织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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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明哲数码科技(郁南)有限公司纺织品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明哲数码科技(郁南)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郁南县都城镇(九星大道)水塘村民委员会成二村民小组所属 地块上的简易房屋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明哲数码科技(郁南)有限公司纺织品加工项目位于郁南县都城镇(九星大道)水塘村民委员会成二村民小组所属地块上的简易房屋,中心位置坐标:111度30分10.950秒,23度16分15.873秒(坐标来源:91卫图助手),为租赁工业厂房,租赁面积为1202.93平方米。项目东面和西面为空地,南面和北面为闲置工业厂房。项目劳动定员16人,项目主要从事玩具布料丝印件、玩具布料激光切割件的生产和销售,年产玩具布料丝印件240万片/年、玩具布料激光切割件360万片/年。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员工人数16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实行1班/天,每班8小时,年工作26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人工丝印工序、打印工序、热转印工序及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及恶臭污染物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应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丝网印刷”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及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标准。厂区内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设备(打印机、转印机、网版、刮扫、调色板)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公司清运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郁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要求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郁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黑河,最终汇入西江。 (二)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刮扫、废网版、废调色板、废胶片、废发热管、废喷头、废墨辊、废机油、废油桶及废抹布、清洗废水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五)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废气、废水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