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与变质砂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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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与变质砂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2485万元建设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与变质砂岩矿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云浮市郁南县桂圩乡冲旺岭,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4′56.523″,北纬23°8′20.039″(来自Bigemap)。项目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与变质砂岩矿2000万m3/a,矿区面积约2.943km2,服务年限:29年(含基建期2年、开采期23年、闭坑治理期1年、闭坑全面复绿及管护3年),开采标高+563m~+170m。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公路-溜井+平硐联合开拓运输方式。项目营运期劳动定员421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班,每班工作8小时,均在矿区生活营地食宿。项目环保投资3469.6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施工,依据“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边采边恢复”的方法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期作业带宽度,尽可能减少对项目周边的扰动及破坏。采矿区作业采用临时拦挡及遮盖等措施进行临时防护;规范建设截、排水沟以及挡土墙和沉淀池等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露天采场和运输道路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采取拦挡、边坡防护和截排水工程。服务期满后,露天采场、排土场等区域须进行复垦及绿化,恢复矿区植被。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等措施以减少扬尘。营运期表土剥离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挖采过程采用移动气水喷雾机喷雾除尘;爆破前向爆破现场洒水,爆破后采用除尘水雾炮、移动气水喷雾机等方式减少粉尘排放;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降低装卸高度、洒水降尘措施。对矿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及路面清扫,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等措施。临时堆土场采用防尘网覆盖、移动气水喷雾机喷雾除尘等降尘措施降低粉尘的产生。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办公生活营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办公生活营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不排放。通过在采矿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等措施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采矿区洒水降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采用低噪声作业方法,尽量避免矿山开采设备同时运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项目采用公路-平硐溜井联合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应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在午休时间和晚上运输。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禁止夜间爆破。项目场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砂池沉渣、残坡积土收集后暂存于临时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区复垦复绿用土。爆破产生的废雷管交由爆破公司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控制。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是炸药爆炸、柴油加油车泄露、火灾爆炸风险和地质灾害。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七)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开展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