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省郁南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连滩分公司生猪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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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郁南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连滩分公司生猪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郁南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连溪甲水口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泰越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郁南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连滩分公司生猪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代码:2206-445322-20-01-638241)位于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连溪甲水口,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1°42′52.101″,北纬22°55′2.341″(坐标来源:91卫图助手),为自有用地,占地面积为4410.7平方米。项目东面和南面为农田地,西面为郁南县连滩镇旺冲坑口环保砖厂北面为农田地及连溪村。主要经营生猪屠宰,升级改造后年屠宰6万头生猪/年,年产猪肉4620吨/年、猪副产品(头、蹄、尾、猪油、可食用内脏)1650吨/年。项目计划总投资66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项目升级改造后劳动定员为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全年工作365天,采用1班制,每班工作4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屠宰场和静养区等均为封闭车间,并配套设置负压臭气系统,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分别通过生物滤塔处理后由相应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的废水处理构筑物,并且在各个池体上方均加盖密封,消毒过程也采用有效密闭措施,污水处理站废气引至生物滤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制定相应的除臭工作,一周喷洒一次除臭剂进行除臭,废气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沉淀+厌氧+AO(两级)+沉淀+终沉+消毒)统一处理后,近期由槽罐车清运至郁南县连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污水管网接通后,综合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屠宰)较严值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郁南县连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入连滩河。 (二)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检验废物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猪粪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肥料生产商;屠宰废物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病酮体、病变脏器经无害化降解机处理后,得到的半成品有机肥外售肥料生产商;污泥经消毒后定期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公司抽取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五)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废气、废水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