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X473线桂圩大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联系电话:0766-7599686,传真:0766-73391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X473线桂圩大桥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郁南县交通事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东侧(跨越桂河,与环镇路、桂圩大街及过境路相接)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郁南县 X473 线桂圩大桥改造工程选址在现桂圩大桥位置,即拆除既有原桂圩大桥,在既有位置重建新桥,新桂圩大桥总长度约 59 米,桥宽 20 米,设计起点里程为 K0+21.5,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为 E111°28′19.971″,N23°09′11.800″,设计终点里程为 K0+80.5,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 E111°28′18.335″,N22°09′12.95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场地地面水排放管理,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在施工场界、临时堆场边界设置临时排水沟。暴雨地表径流经排水沟引至沉砂池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通过设置围蔽、加强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施工作业洒水、清洗进出车辆、运输车辆密闭装载,优化沥青摊铺作业时段、禁止在施工工地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措施控制施工废气。项目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全面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要求;施工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营运期产生的噪声须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要求。 (四)项目建筑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处置,运载车辆密闭。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量节省占用土地,采用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季施工、修建临时工程防护等措施,减小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须及时修复植被、还原设施等。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