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
关于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云环(郁南)审〔2023〕12号 关于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