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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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洁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10 万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洁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园区大道 2 号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洁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于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园区大道2号建设年产10万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E111°38′14.974″,N22°50′4.747″,项目占地面积为16189.32m2,总建筑面积10400m2。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从事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预计年产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10万吨。项目员工60人,全年工作33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颗粒物和恶臭气体通过“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经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气体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确保项目四周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排灰、泥沙杂质、含铁废料、废布袋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为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含油抹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排灰直接送入制粒机进行回用,泥沙杂质、含铁废料、废布袋定期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含油抹布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