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报批形式
审批结果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环评单位
郁南县都城镇南都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郁南县都城镇中心小学
都城镇环城东路与三环路交汇处(原郁南县都城镇承平小学内)
报告表
同意建设
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郁南县都城镇南都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环(郁南)审〔2024〕5号
2024.5.29
佛山市龙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云环(郁南)审〔2024〕5号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郁南县都城镇南都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