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郁南县大湾镇卫生院改建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13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7597091
通讯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
邮编:527199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郁南县大湾镇卫生院改建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郁南县大湾镇府前路126号
建设单位:郁南县大湾镇卫生院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佳境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郁郁南县大湾镇卫生院改建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郁南县大湾镇府前路126号。该住院综合楼原建筑主体为1栋4层的门诊大楼、1栋2层的住院楼,占地面积1904.8平方米,建筑面积1235平方米,设住院病床17张,现卫生院设医务人员和办公人员36人,年营业时间365天,门诊量约80人次/天。现对原来的三层水泥混合结构的危房拆除,建设1栋2层建筑面积约为540平方米的医技综合楼,核定诊疗科目、住院病床数量、医务人员和办公人员、门诊量维持不变。该扩建项目总投资116万元。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开收集、储存,储存过程中废物不发生扩散或者直接排入外环境。委托专业有资质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和处置,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不发生散落、泄漏事件,同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经批转后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符合国家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