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河口镇党委、镇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立足自身服务职能,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热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4月6日,河口镇救助一名外省籍流浪人员,经多方努力将其送回家人身边的事赢得流浪人员亲友及知情群众的称赞。
中午11时许,镇民政办接到县民政局信息称,河口镇辖区内有一名流浪人员正在寻求帮助。接到求助信息后,河口镇民政办联合社工站立即行动起来。
中午12时10分,工作人员在龙溪村公交站附近发现了该名流浪人员,工作人员立即为这名男子提供食物、饮水等基本保障物品。经了解,该男子今年36岁,湖南人,今年年初只身一人来到广东务工,由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后经中介介绍到罗定市务工,但只工作了三天就遭到工厂辞退并被赶出了工厂宿舍。身无分文的他,只得独自沿路流浪,从罗定一路步行辗转到我镇辖区内,因为不知道如何回家,不得已拨打县民政局救助电话求助。
在对该名男子进行身份核实后,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其在深圳的亲友,驱车将该男子送到汽车站,并为其购买了前往深圳的车票,叮嘱他路上注意安全。临行前,该男子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普通的救助行动,只是河口镇民政工作的一个个缩影。通过这次救助行动,河口镇民政办提高了对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镇民政办将联合社工站、派出所共同发力,在辖区内持续开展全方位巡查,掌握辖区内的流浪、流落人员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救助安置工作,落实好各类帮扶保障政策,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
下一步,河口镇党委、镇政府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坚持把解决群众问题放在首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坎儿,用心用情、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与此同时,也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发现、参与、关爱流浪困境群体,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流浪人员救助中来,进一步做好妥善救助安置社会流浪人员的相关事宜,为文明城市创建注入强大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