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根据《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以及《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郁南县人民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县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镇895元/人·月,农村672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为:城镇715元/人·月,农村359元/人·月;与2023年相比,城镇低保标准维持不变,农村低保标准增加了27元/人·月。明确2024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城镇1432元/人·月,农村107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