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6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我局已依法许可《郁南县九星药品销售中心》等3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发证公告-药发2号.xls
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