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6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局已依法许可《云浮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郁南大湾分店》等10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发证公告-药发2号.xls
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