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药销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6号)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等有关规定,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郁南县都城镇宝家康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等内容
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0日
2023年药品过期注销(2023药销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1
郁南县都城镇宝家康药房
李燕
粤DB7660018
2023/12/9
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