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经郁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荐和专家组评审,《药香艾制作技艺》等5个项目为郁南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来人来电或来函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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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潘女士
郁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