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增强供水单位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的各项工作,近日,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我县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供水单位16间次。
执法人员对照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内容,全面检查供水单位沉淀、过滤、混凝、消毒、监测等方面的工作,着重对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出厂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是否按照规范做好水质检测和记录及涉水产品索证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已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县卫监所要求各供水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新要求,加强水质能力建设,加强制水过程的卫生管理和水质自检,根据水质情况及时调整沉淀剂、消毒剂的投放量,严格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监督态势,通过“回头看”、“全覆盖”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等形式,巩固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成效,切实保障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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