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地方税种征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县政府决定成立郁南县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内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财政工作的县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县税务局。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统筹研究推进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依法治税的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内部协调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镇、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地方税种征管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税种征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的涉税信息共享以及成果应用、督促检查等工作,会同税务部门研究提出地方税种收入预期目标。
2.县税务局负责提出涉税信息需求,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共享以及比对、分析和应用,配合县财政局研究提出地方税种收入预期目标并组织落实,规范地方税种征管。
3.县审计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保障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内部协调工作机制发挥作用。
4.其他成员单位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提供涉税信息,配合税务部门规范地方税种征管,协同加强税源培育和服务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局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遇紧急或重大任务时,视情况召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短期集中办公,协同推进有关工作;人员名单由县财政局商各成员单位确定印发,并根据成员职务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抄报领导小组组长。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任务,及时向县财政局提出有关建议意见,确保协同办税内部协调工作机制平稳顺畅运行。
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