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光二大屋”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连滩镇人民政府共同实地测量并确定了“光二大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连滩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照本次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认真做好“光二大屋”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郁南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光二大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平面图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郁南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光二大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