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办函〔2021〕73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创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创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科协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郁南县创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有关要求,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强化我县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我县科普教育基地蓬勃发展,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县政府决定将河口镇磨刀山遗址展示馆、桂圩镇龙岗村红溪谷田园综合体、建城镇世界无核黄皮公园、连滩镇兰寨文化基地和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申报创建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为顺利推进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创新工作,根据《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有关要求,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充分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目标,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全面建设“生态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二、工作机构
组 长:谭树才(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古家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少玲(县科协主席)
成 员:覃建南(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 良(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声亮(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汉生(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谢灿成(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伍镅辉(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明轩(县供销社副主任)
陈 智(县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
陆其华(桂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醒文(建城镇副镇长)
张颖藤(河口镇人大副主席)
莫明杰(连滩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协),负责日常工作,由林少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包括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我县创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将河口镇磨刀山遗址展示馆、桂圩镇龙岗村红溪谷田园综合体、建城镇世界无核黄皮公园、连滩镇兰寨文化基地和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创建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并争取将河口镇磨刀山遗址展示馆、桂圩镇龙岗村红溪谷田园综合体创建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将建城镇世界无核黄皮公园、连滩镇兰寨文化基地和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创建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四、时间安排
(一)筹备时间:2021年5月;
(二)申报时间:2021年8月至9月申报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河口镇磨刀山遗址展示馆、桂圩镇龙岗村红溪谷田园综合体于2021年10月至11月申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三)科普活动举办时间:2021年5月起,定期或不定期举办。
五、责任分工
(一)沟通联系省、市科协,指导各申报单位完成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和申报资料工作,并指导申报单位完善管理机制、基础设施等工作,统筹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
(二)沟通联系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指导申报单位创建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及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根据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科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制定必要的措施确保经费到位,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申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创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所需经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组织全县中小学师生参加县科协及各申报单位组织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中小学师生的科学素质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配合各申报单位做好科普专栏、科普展品、宣传画的内容制作。配合河口镇做好磨刀山遗址展示馆的省、市级科普基地创建及资料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六)对创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及科普活动进行预报并大力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对科普宣传活动进行报道,开展科普教育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七)完善本单位科普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和执行科普工作的年度规划和计划,有科学合理的运作制度,并配备一定数量稳定、合格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完善科普专栏、宣传画廊(橱窗)、科普展品、科普展示厅等基础设施,并按照要求定期开展科普活动,确保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10次。加强对科普工作的总结、研究和宣传工作。根据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程序,及时完成申报材料并按时完成申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社、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桂圩、建城、河口、连滩镇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每年需定期对外开放,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长期开放。
(二)各申报单位应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或区域性的科普活动。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双创周、科普日、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等主题活动,定期开展科普活动,特别是在全国科普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广东科普嘉年华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
(三)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会公众对科普的需求,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科普基础设施等工程,做好科普活动内容的设计组织与执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
(四)各申报单位应运用科普宣传挂图、图书、展板、录像片、宣传册、网站或网页等多种手段,采用讲座、培训、竞赛、表演、游戏、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