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官方微信二维码
移动版  | 
手机版二维码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    |  用户登录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YNBG2022002)关于印发《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郁金办〔2022〕2号

  

关于印发《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郁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日 



  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

  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6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2022〕21号)等文件精神, 为推动郁南县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本地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主、农户以及其他经营主体生产发展资金流动性问题,推进产业振兴,郁南县人民政府设立了“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或农户等经营实体稳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金安排

  第二条  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由郁南县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和县内其他资金统筹组成。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在存续年度内保持合理规模,根据信贷规模进行调整,当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余额低于贷款规模10%时,应暂停新增纳入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贷款。同时可由县财政局及时安排资金予以补充,补充后可恢复办理。

  第三条  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应当遵循“自愿选择、安全第一、专项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保障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实施,成立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组织研究和审议风险补偿金和贴息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定期听取风险补偿金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审定风险补偿金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调统筹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制定配套业务制度、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开立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专用账户并进行管理,对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申请、补偿、贴息进行审批,资金的划拨、跟踪及核算。建立全县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库,及时向实施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协助做好贷后管理、督查指导和欠款追偿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政策宣传调研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实施金融机构及其义务

  第六条  管理办法试行期间,由郁南县域范围内持有资质、经营稳定的金融机构作为经办实施金融机构,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

  第七条  实施金融机构应与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承担如下义务:

  (一)加强货币政策工具与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其他政策配套使用,提升政策合力,促进信贷保持稳定增长。

  (二)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完善内部业务流程,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优化内部考核机制,加大对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推广力度;

  (五)积极支持企业或者个人使用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不得通过设置条件、降低评级来限制企业或者个人申请使用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

  第五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八条  实施金融机构不得将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有的存量业务转为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支持的业务。如有发生经查实,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补偿金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  县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县金融办负责风险补偿贷款合规性审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的申请管理使用等日常业务,负责具体办理补偿支付、账务核算等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县农业农村局选定一家实施金融机构开设风险补偿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接受县财政局监管。凡开办风险补偿以及贴息基金贷款的银行,须在本行开立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专户。

  第十三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暂停办理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须书面告知实施金融机构。暂停后,实施金融机构须暂停发放纳入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支持范围的贷款。暂停之后实施金融机构对贷款户发放的贷款,不纳入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支持范畴,出现的损失由承办银行自行承担。

  (一)贷款余额达到风险补偿金余额的10倍(含)或以上时;

  (二)不良贷款率达到10%(含)以上时;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经贷款参与各方同意。

  第十四条  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实行总额控制,当基金专户余额为零时,暂停贴息和风险补偿基金的申请和发放。资金补充后,可以形成不良的时间、贷款发放时间的先后,按顺序申请代偿和贴息。

  第六章  适用对象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主要为郁南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方面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主、农户以及其他经营主体,提供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的基金。补偿对象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在各大电商平台按年累计销售1万单(以平台导出数据为准)以上或开发的电子商务应用软件服务的客户10家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含个体户)。

  (二)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注册并按时报送信息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含个体户)。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且为当年新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

  (四)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平台的企业。

  (五)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被认定为国家、省“专精特新”的企业。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种植养殖户:

   1.从事粮食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2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

   2.从事蔬菜、水果、南药等其他农作物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2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

  3.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

  4.从事畜牧养殖的,养猪年出栏达到50头以上;养牛年出栏20头以上;养羊年出栏5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500只以上的;蛋鹌鹑年存栏3000只以上。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从事粮食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

  2.从事蔬菜、水果、南药等其他农作物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

  3.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

  4.从事畜牧养殖的,养猪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养牛年出栏200头以上;养羊年出栏5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0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只以上的;蛋鹌鹑年存栏30000只以上。

  (八)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业企业:

    1.从事粮食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

  2.从事蔬菜、水果、南药等其他农作物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

  3.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

  4.从事畜牧养殖的,养猪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养牛年出栏400头以上;养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只以上;蛋禽年存栏1万只以上的;蛋鹌鹑年存栏60000只以上。

  (九)有劳动生产技能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此类人员实行全额贴息。

  (十)贷款用途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企业或个人。

  (十一)郁南县重点项目。

  (十二)其他经领导小组同意补偿的企业或个人。

  (十三)支持对象的生产经营规模、项目投资、税收、创造就业等应符合国家、省、市、县(市、区)产业政策,并且不属于房地产、“两高一剩”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与贷款规模相匹配的经营及还款能力等。

  第七章  贷款流程及业务标准

  第十六条  贷款申请及贷前调查。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应向实施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实施金融机构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后,开展尽职调查,对初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类。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股东或成员名单复印件;

  3.近三年及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4.资产清单(附:资产状况和权属说明文件);

  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须提供经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文件复印件;

  6.税收、社保缴纳,工资发放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个人类。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2.主要结算账户近半年流水;

  3.家庭资产证明;

  4.证明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

  5.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同一贷款项目申请人已获得其他政策申报县级财政贷款贴息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第十七条  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实施金融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

  第十八条  贷款审查。实施金融机构收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意见后,开展贷款审查,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用途是否合理、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进入贷款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贷款审批。实施金融机构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查的基础上,按照贷款条件对申请借款人进行审批后,进入放贷程序。

  第二十条  贷款发放。由实施金融机构根据审批要求办理有关贷款发放手续,对申请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二十一条  贷后管理。

  (一)贷款发放后,县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要协助承办实施金融机构加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的监测、检查和管理,监督借款人必须规范使用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发展创收项目。

  (二)贷款发放后,20个工作日内,实施金融机构将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相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对贷款公开,将借款人、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

  (三)实施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偿还情况,每季度开展贷后检查。

  (四)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郁南县支行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发放、管理、偿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出问题,监督总结和整改。

  第二十二条  贷款偿还。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三条  贷款额度。原则上单户(笔)纳入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200万元(含)。对于对发展镇域经济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在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最高贷款额度可至500万元。

  第二十四条  贷款期限。根据实施金融机构产品和融资主体需求,灵活确定融资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第二十五条  贷款利率。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最近一个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0基点,即不超过LPR+2%。贷款年化利率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示,银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不合理收费。此外,下列贷款不享受贴息政策:1.在政策执行期间原有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后重新申请的贷款(包括跨行申请贷款)。2.异地银团贷款、票据贴现(转贴现)、委托贷款、外汇贷款、银行卡透支等。3.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贷款。

  第二十六条  贴息标准。按年利率2%的标准进行贴息,金融机构按年度申请贴息资金,每年1月申请上年度贴息资金,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章  风险分担

  第二十七条  分担比例。实行政府、实施金融机构两方风险分担机制,单笔贷款形成损失时,经领导小组认定,由县政府、实施金融机构各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50%。

  第二十八条  债权追偿。贷款代偿后,实施金融机构不得放弃债权的追偿权,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继续追偿债权。在人民法院首次执行结束前,追索回的资金在扣除垫付费用后,由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实施金融机构按风险分担比例分配。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向实施金融机构归还贷款后,该笔贷款的备案登记将自动解除,实施金融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借款企业还款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章  风险补偿及贴息流程

  第三十条  风险补偿流程。若发生贷款逾期,按规定程序催收未果的,实施金融机构可以对贷款企业启动司法起诉程序,经资产处置后,处置资产未能满足原贷款额的,不足部分可由实施金融机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贷款风险补偿,政府、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各自承担代偿贷款本金比例进行代偿。

  (一)实施金融机构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风险补偿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贷款基本情况,本息逾期情况,贷款催收情况、申请代偿金额等,并出具到期未还款的借款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材料包括:

  1.风险补偿报告;

  2.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借款借据及相关凭证。

  4.贷款催收材料。

  (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人员对风险补偿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审批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风险补偿金的账务扣划处理。

  第三十一条  贴息流程。借款人应根据与实施金融机构的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利息先由借款人全额支付,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在次年的1月份进行贴息返还。贴息返还由实施金融机构进行批量申请,申请时填写《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贴息申请表》(详见附件3)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划拨到借款人还款账户。对于在申请时存在本息逾期的借款人,不给予贴息。

  第十章  监督和风险管理

  第三十二条  领导小组应当建立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应当对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使用管理和费用收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建立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需求企业、个人预警机制,对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申请企业、个人负面信息,应当及时通知实施金融机构,以帮助实施金融机构控制审批风险。

  第三十四条  领导小组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申请企业或者个人采取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或者拖欠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者个人使用本基金。

  (二)相关单位、实施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审查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贷款业务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取消合作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资金运作管理效率,加强科技防控风险能力。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六条  申请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的企业或个人在办理贷款授信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动产抵(质)押事项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和市场监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应开辟绿色快捷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金融办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4年。试行期间,上级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

  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

  贴息基金申请表(企业)

                                 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经办人


联系方式


上季度资产总额


上季度资产负债率

          %

上年度销售收入


上年度利润总额


贷款银行


贷款申请金额(合计)


申请人是否涉及诉讼/仲裁,被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情况:

(请在对应的□里打“√”)

□无;

□有,主要情况:                                                 

申请人提供资料清单(资料后附,申请人对提供资料必须盖章确认)

(请在对应的□里打“√”)

1、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机读档案查询(盖工商部门信息查询章);□

4、公司近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公司最近年度的审计(若有)报告;□

6. 其他资料:                                                      

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承诺

    1、我公司已熟知、充分理解并接受《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内容。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保证贷款用途真实,保证公司所陈述的情况及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隐瞒或遗漏对补偿基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保证不会采用任何方式挪用、骗取资金;保证接受和配合银行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管。

如有违反,将构成骗取资金的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2、我公司自愿申请使用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愿为公司对本次资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直至还清为止。

   3、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清晰、明确以上承诺含义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日期:       年     月    日

描述申请人经营情况,并明确符合管理办法支持的哪个条件。

(支行意见)

同意。

经办人:

支行负责人:

(总/分行意见)

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1.经复核,该项目符合“《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使用要求,同意对申请人进行贴息和风险补偿。

2.其他事宜按《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协议执行。

           经办人:        复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叁份,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贷款银行各壹份。

  

附件2

  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 贴息基金申请表(个人)

                            单位:万元

申请人


性别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离异   □其他

配偶姓名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从事职业


地址


营业执照


经营项目

情况说明


经营项目合伙人情况

□有合伙人(共     人合伙)/

□无合伙人

股份占比

            %

经营项目

收入


上年度利润总额


贷款银行


负债金额


基金申请额度


申请人提供资料清单(资料后附,申请人对提供资料必须签名加盖指模确认):

(请在对应的□里打“√”)

1、申请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证及户口本;□

2、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声明;□

3、个人资产证明(房产,车辆,股权证明等)(如有);□

4、营业执照(如有);□

5、生产经营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承诺

1、本人已熟知、充分理解并接受《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内容。本人保证贷款用途真实,保证所陈述的情况及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隐瞒或遗漏对补偿基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保证不会采用任何方式挪用、骗取资金;保证接受和配合银行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管。

如有违反,将构成骗取资金的行为,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2、本人清晰、明确以上承诺含义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描述申请人经营情况,并明确符合管理办法支持的哪个条件。

(支行意见)

同意。

经办人:

支行负责人:

(总/分行意见)

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1.经复核,该项目符合“《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使用要求,同意对申请人进行贴息和风险补偿。

2.其他事宜按《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协议执行。

经办人:        复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叁份,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人、贷款银行各壹份。

  

附件3

  种植

  申请银行(盖章):                                申请日期:                单位: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号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借款利率

上年度支付利息(不含罚息复利)

申请贴息金额

借款人银行账户














































































             备注:申请贴息金额=上年度支付利息(不含罚息复利)x(2%/借款利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链接:一图读懂《郁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基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郁南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59405号    网站标识码:4453220003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