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水库位于郁南县建城河中下游,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发电、养殖等综合作用的中型水库,同时也是饮用农业用水区。经查,目前库区(珠江标准高程 92 米)存在大量非法养殖网箱、网栏、围网、渔棚、底排等渔业养殖设施,以及过江网、大筝、灯光诱捕等拦河渔具和禁用捕捞设施,严重威胁水利枢纽运行安全,破坏库区水生态环境。为切实保障河道行洪排涝畅顺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有效保护和改善向阳水库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库库面新增网箱、围栏网、养殖辅助设施等及投放鱼类。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40 天内,向阳水库库区的网箱养殖户须自行处理网箱内的存鱼,自行拆除非法养殖网箱及其附属设施。如不能在 40 天内自行处理存鱼及清拆网箱养殖设施的,养殖户须自行与属地镇人民政府签订限期清拆协议书。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40 天内,过江网、大筝、灯光诱捕等拦河渔具和禁用捕捞设施权属人须对相关设施进行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清拆。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增的及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非法养殖网箱及其附属设施,将依法进行强制清拆,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养殖户及设施权属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