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办函〔2024〕228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郁南县电力行业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提升电力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郁南县电力行业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潘 宁(县委常委、副县长,都城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达忠(县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黄冰林(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荣鲜(郁南供电局党委书记)
成 员:卢志军(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成智(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毅荣(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练勇军(县消防救援大队二级指挥员)
辛占强(郁南供电局副总经理)
卢 晖(都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叶振洲(平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镜辉(桂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隆达(通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谢天文(建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翠霞(宝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傅文涛(大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永志(千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家钶(大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叶杰华(河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全德(宋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宝玲(东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宇强(连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河生(历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欧宇成(南江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对我县电力行业有关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排查电力设备故障隐患,包括检查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损坏、短路风险,线路是否有破损、漏电、过载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科学合理落实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整改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预防电力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行业运营安全和稳定。
三、工作机制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郁南供电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黄冰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荣鲜同志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王贤浩(县发展改革局)、何晓峰(县公安局)、李传赟(县应急管理局)、彭国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黄灿源(郁南供电局)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在重要节假日或县内举办重要政治活动前,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重点检查内容,及时跟踪上一次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如有变动,需要及时反馈至工作小组办公室。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